近日,集安市人民法院联合集安市人民检察院,充分运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行政争议案件。
据了解,某村民组与某行政机关行政争议一案,集安法院承办法官在审查案件时发现本案具备协调化解的条件。为了便捷高效地解决纠纷,法院邀请检察院共同协调化解。在案件协调化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充分发表各自观点,法官耐心释法明理、居中协调,检察官从法律监督角度提出意见和建议,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自愿撤诉,行政争议得到有效化解。在本案化解工作中,法检两院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通过充分协商、提出化解方案等方式进行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使行政争议从源头上得到化解,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又进一步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今后集安市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行政争议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多方联动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采取有力举措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努力实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记 者:李林璐
通讯员:集安市人民法院 于国兴
编 辑:郝雨萱
审 校:王凯基
主 编:刘柏良
监 制: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