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讲一创丨集安市人民法院:林木买卖起纠纷,诉前调解平风波

时间:2024-04-19 来源:We·集安

集安法院清河人民法庭,本着抓前端治未病的理念,持续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将人民群众的矛盾化解在诉前。近日,法庭通过调解的方式成功化解一起林木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20年10月6日,刘某与潘某签订了林木转让《协议书》,潘某将自己所有的160亩落叶松转让给刘某。协议约定,在采伐作业期间,刘某要尽量保护潘某林地内外的林下参和红松。2023年12月26日刘某以潘某名下的林权证向林业部门申请办理了林木采伐许可证,刘某采伐落叶松后,因潘某未能协助刘某办理伐区木材检疫检验手续,导致其采伐的落叶松无法运输和出售。刘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诉至法院。但潘某反驳刘某在采伐落叶松时给其林下参及其它林木造成了损失。调解员为化解双方矛盾,寻求调解突破口,询问了双方当事人,并对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及林木种类范围进行了分析,在对案件事实有了充分了解后,向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最终双方签订了林木转让《补充协议书》,潘某陪同刘某到林业部门,协助刘某办理了伐区木材检疫检验手续,同时刘某给付潘某补偿7万元,最终双方握手言和。

这起林木买卖合同纠纷通过调解方式圆满化解,减少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司法资源,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诉前调解的能动作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通讯员:集安市人民法院  刘明颖

编   辑:王    莹

审   校:王凯基

主   编:刘柏良

监   制:丁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