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精神网络微宣讲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推进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

时间:2022-11-23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作出专章论述、专门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高素质法治人才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战略性支撑。我们在法治人才培养工作中必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完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努力培养大批信念坚定、德法兼修、明法笃行的高素质法治人才。

一、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包含了极其丰富的关于法治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内容,是我们做好法治人才培养工作的根本遵循。推进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了全面依法治国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提供了根本保证。只有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才能真正培养出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习近平法治思想集时代性、系统性和原创性为一体,构成系统完整、逻辑严密的科学理论体系,是我国法治人才培养所应当具备的最基本、最核心、最重要的法学理论知识。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党全国各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凝聚了最广泛的法治共识,既包括我国法治建设的最新实践经验,也包括全国法学界的最新理论研究成果,是最具理论前沿、最具问题意识、最具中国元素的最新法治理论成果。因此,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对实务部门抓好法治工作具有重大指导意义,也为引领我们站在时代前沿、构建法治人才培养所必须具备的法学知识体系和理论体系提供了科学指南。政法院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在法治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中必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各法学学科的教材编写和教学工作中,扎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

二、坚持以“立德树人、德法兼修”为法治人才培养目标

法学是一个涉及价值判断的学科。当法治人才服务于社会,运用其法治思维和法律知识解决具体问题时,不可避免地会运用到价值判断。因此,在法治人才培养的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正确的价值观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质,正确认识各种社会现象,明辨大是大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我们的法学教育要坚持立德树人,不仅要提高学生的法学知识水平,而且要培养学生的思想道德素养。首先要把人做好,然后才可能成为合格的法治人才。”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法治人才培养目标决定着法治人才培养的方向和立场,也关系到法治人才培养的方法和路径。“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是社会主义法学教育和法治人才培养的根本底色,铸就法治人才之魂,从根本上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的问题。

法治人才培养必须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的目标导向,这就要求新时代的法学教育必须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学全过程。一是大力加强课程思政建设,各门课程既要传授专业知识,又要注重价值引领,传递向上向善的正能量,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二是结合社会实践,积极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社会公益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教育,让学生在感悟法治进步中坚定理想信念,在了解群众疾苦中磨练坚强意志,在奉献社会中增长智慧才干;三是加大学生法律职业伦理培养力度,实现法律职业伦理教育贯穿法治人才培养全过程,引导广大法治人才恪守法律职业伦理底线。

三、坚持以“三大体系”建设推进卓越法治人才培养

培养具有扎实法学根底的法治人才,必须以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三大体系”为基础。坚持一切从中国实际出发,总结好、坚持好党领导人民依法治国的成功经验和科学规律,用中国理论解决中国问题,用中国智慧阐释全人类共同价值。

法学“三大体系”建设对于法治人才培养至关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有我们的历史文化,有我们的体制机制,有我们的国情,我们的国家治理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在法学学科体系建设上要有底气、有自信。”我们必须紧密围绕中国式法治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主动适应新时代背景下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守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立场,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构建立足我国国情、紧跟时代步伐、坚持守正创新、世界一流的法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处理好原创性与世界性、理论性与实践性、历史性与当代性之间的关系,为形成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夯实基础,推动深化高等法学教育教学改革,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样教”的问题,为培育卓越法治人才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坚持以“新文科”建设引领一流法治人才培养

学科专业建设是法治人才培养的基础,只有做强一流法学专业,才能培育出一流法治人才。在全面推进“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政法院校和法学教育工作者要以“新文科”建设引领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积极推动知识重构和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促进思维革命、跨界融通与范式转化。一是优化法学课程教学体系,组建跨专业、跨学科、跨学院教学团队,整合教学资源,开设跨学科、跨专业新兴交叉课程,积极探索新型教学模式,编写出版一批具有创新性、交叉性的教材,实现跨专业的师资交叉、资源共享、协同创新。二是切实发挥法治实务部门在法治人才培养中的关键作用,选聘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到高校任教,引入法治实务部门专家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选拔推荐优秀法学专业学生到法治实务部门实习锻炼,沉浸式感受实务工作,通过双向互动不断创新法治人才培养路径,完善协同育人机制,强化法学实践教育。三是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为导向,立足传统优势学科,以“法学+”为抓手,重点围绕国家安全、纪检监察、人工智能、社会治理等新兴领域培育交叉学科,全链条带动法治人才培养要素和模式的变革,全面提高新时代法治人才培养质量,着力造就具有跨领域知识融通能力和卓越实践能力的拔尖创新人才。

党的二十大为未来一个时期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踔厉奋发、勇毅前行,不断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敢于担当、善于作为,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为构建凸显时代特征、体现中国特色的法治人才培养体系贡献智慧和力量,致力于培养造就一大批宪法法律的信仰者、公平正义的捍卫者、法治建设的实践者、法治进程的推动者、法治文明的传承者,为全面推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提供有力的人才智力保障。

来   源:《民主与法制》

编   辑:杨博涵

审   校:耿丹妮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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