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的意见》(吉政办发[2021]39号)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吉牛办发[2021]5号)要求,对有意愿养殖肉牛的农户,市财政给予5万元以内三年全额贴息贷款。
一、申请条件
(一)具有农村户籍,持有营业执照。
(二)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三)村集体向金融机构提供的担保手续。
二、贷款申请人需填写 《集安市创业担保贷款个人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户口簿等证明申请人身份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合伙创业的需提供合伙协议或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五)个人信用报告(已婚需提供夫妻双方个人信用报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贷款程序
(一)贷款申请人向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经办银行提出申请。
(二)就业服务中心对贷款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三)就业服务中心、经办银行对贷款申请人项目联合进行贷前调查,做到“多审合一”。
(四)对符合条件的签订有关合同、出具相关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原因。需要补充完善的,应一次性告知贷款申请人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和资料。如发现贷款申请人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列入创业担保贷款黑名单,录入就业信息系统,不再提供创业担保贷款扶持。
四、办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办理机构:集安市就业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435-6223998
联系人:王肇新 丛杰
地址:集安市商业大楼北侧 人力资源市场
集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8日
编 辑:刘柏茹
审 校:耿丹妮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