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传染病防治法》,这些知识你要知道!

时间:2022-03-22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依法科学有序防控至关重要。当疫情发生时,我们应该如何配合各项防控工作?身边发现疑似病例怎么办?如果拒绝隔离治疗会怎么样?这些问题《传染病防治法》都给出了答案。

Q:为什么每个人都有责任进行疾病防控?

《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Q: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应如何处理?

A:《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Q:在疫情防控中,如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应该怎么办?

A:《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Q:对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治疗的病人、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A:《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希望大家自觉遵守各项防疫规定,积极参与配合全民抗疫。

来   源:吉视通客户端

编   辑张婷婷

   校:范文博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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