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内涉疫地区返(来)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11-27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11月25日,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相继报告本土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新冠肺炎本土无症状感染者,为做好上海市、浙江省和江苏省部分地区的返(来)集人员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1月15日以来上海市全域,11月22日以来浙江省杭州市,11月21日以来江苏省徐州市的返(来)集人员和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到所在社区(村)报备,自觉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和隔离等疫情防控措施,如未按要求报备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二、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江苏省徐州市,上海市吉林省吉林市,辽宁省大连市,河南省郑州市、新密市、周口市扶沟县、荥阳市,重庆市沙坪坝区、长寿区,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和广信区、上饶市铅山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黑河市,四川省成都市主城区、都江堰市,河北省晋州市、辛集市、石家庄市深泽县,北京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甘肃省兰州市、天水市主城区,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额济纳旗、锡林郭勒盟二连浩特市,云南省德宏州陇川县、芒市、瑞丽市、盈江县。如必须前往,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集后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和社区(村)报备,并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三、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少聚会、少聚餐,出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要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社交距离。

四、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科学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就地就近到发热门诊就医,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集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11月26日

编   辑:王   莹

审   校:范文博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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