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选举四项纪律要求

时间:2021-08-25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省委在贯彻落实中央“十严禁”换届纪律规定的基础上,针对重点对象、重点人员提出了4个方面的纪律要求。

一是各级党委要承诺做到“六带头、六决不”: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决不违反党的政治原则和偏离换届正确方向;带头讲公道、树形象,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决不结党营私、团团伙伙、任人唯亲;带头讲党性、扬正气,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决不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说情打招呼;带头讲自律、严要求,主动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决不干扰和影响下级党组织人事安排或为身边人员提拔调整提供便利;带头讲法纪、作表率,严守中央“十严禁”等纪律规定,决不搞拉票贿选、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带头讲原则、抓监督,严肃查处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决不默许纵容、遮掩隐瞒违反组织原则的人和事。

二是换届人选“六不用”纪律规定:凡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者,一律取消人选资格、坚决不用;凡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或索取、收受贿赂者,一律先停职或免职、坚决不用;凡采取拉关系、打招呼或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者, 一律记录在案、坚决不用;凡篡改、伪造个人档案材料, 或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扭曲事实真相者,一律予以纠正、坚决不用;凡利用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换届工作,或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培训者,一律严厉打击、坚决不用;凡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者,一律严厉查处、坚决不用。

三是代表委员要做到“六自觉”:自觉坚守正确政治方向,不妄议中央大政方针和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自觉坚持党的领导、贯彻组织意图,不发生违背组织原则、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自觉履行代表委员职责、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不妨害其他代表委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自觉坚持事业为上、做到公道正派,不按照个人好恶和人情关系划票;自觉抵制不正之风、维护换届秩序,不接受吃请请吃、收受礼品礼金或组织、参与非组织活动;自觉保持良好心态、树立良好形象, 不采取非正当手段谋求领导职务或代表委员资格。

四是实行换届工作人员“六调离”:违反换届政策、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凡提四必” 等制度规定导致工作出现重大失误错误的,坚决调离岗位;超越职责分工范围打探换届工作信息、泄露换届人事安排秘密、传播小道消息的,坚决调离岗位;以原则作交易,搞封官许愿、说情打招呼的,坚决调离岗位;为他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牵线搭桥、提供帮助的,坚决调离岗位;收受相关人员礼品礼金或接受特定关系人宴请等消费活动的,坚决调离岗位;弄虚作假、隐瞒或歪曲换届考察或选举工作事实真相的,坚决调离岗位。


中共集安市委组织部

编   辑:王   莹

审   校:范文博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