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

时间:2021-08-06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当前国内疫情持续扩散蔓延,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为有效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倡导非必要不出行。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国内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出省,确需外出须向所在社区(村)和工作单位报备审批,严格落实“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返集后立即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返岗。

2.歌厅、网吧、棋牌室(麻将馆)、台球厅等室内游乐游艺场所,按摩、美容等密闭场所暂停营业。

3.商场、超市暂不举办线下促销、展销活动。

4.宾馆、酒店、餐饮服务单位暂停接待升学宴、生日宴和同学、校友、联谊等各类聚集、聚餐活动。

5.强化“哨点”作用。发热门诊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和首诊负责制,对发热、干咳等“十大症状”患者详细询问流行病学史,规范登记有关信息,落实分类处置和报告。民营医院、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一律禁止收治发热病人。药店暂停销售“一退两抗”药品。诊所、药店等发现发热病人要按要求立即报告,严格落实闭环管控措施。

6.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育教学活动,各类托育机构暂停线下服务。

7.全市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暂不组织团体出行出游活动。

8.全市各景区景点室外部分落实分时段预约,限流错峰要求,严格控制流量。景区景点室内部分关闭。

9.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电影院、体育健身、洗浴场所实行限流制度,接待顾客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50%。

10.红事、白事等人员聚集性活动控制在50人以内,并不得有外地来集人员参加。在乡镇、村屯自办的提前向举办地所在社区(村)报备,在市区内举办的,由承接的酒店、宾馆、饭店等提前向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备。

11.养老院、福利院和监管场所实施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

12.各类宗教场所暂停聚集性活动。

13.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考试、演出、赛事、展会等各类活动。确需举办的,必须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并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落实落细防控措施。

14.各类场所必须严格落实各项常态化防控措施,如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力造成疫情传播蔓延,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15.强化个人防疫意识。广大市民要严格遵守防疫规定,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凡故意制造谣言、传播不实信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一律依法查处。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不聚会,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应尽快到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旅居史,就医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集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8月5日

编   辑:白红佳

审   校:范文博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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