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城市养犬管理,保障公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市貌,保持“文明城市”建设成果,7月15日,市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对《集安市城市养犬管理办法(试行)》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培山参加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办公室、流浪犬犬只收容站、惠宠动物医院,实地了解犬只收容所建设运营和日常管理、犬只登记点犬类免疫和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王培山肯定了当前我市在城市养犬管理上取得的效果和成绩。他指出:自管理办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养犬管理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初步形成了养犬管理工作机制,推动了管理办法的深入实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就进一步做好管理办法实施工作,王培山要求:要进一步履行职责,细化落实措施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加强工作配合,形成整体合力,推动各有关方面和部门认真贯彻实施,使我市养犬管理水平有实质性提高;要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市民知晓率,广泛发动街道、社区、物业等基层组织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养犬底数,提高登记、免疫率,引导广大市民形成文明养犬习惯;各职能部门要规范执法程序,加强对养犬管理办法进行深入学习,掌握管理规定,注重执法程序;要提升工作成效,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使我市养犬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参加活动。
记 者:崔轶男 李润泽
编 辑:赵雪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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