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帮助困难家庭考生顺利入学,以实际行动向建党100周年献礼,省慈善总会决定继续在全省开展“慈善救助圆梦大学”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救助对象
城乡低保对象家庭、脱贫家庭中被大学专科及以上院校录取的考生。
二、救助标准
每人救助3000元。
三、救助方式及资金渠道
采取省、市、县慈善总会联动,统一组织、共同开展救助活动的方式。
我市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所需资金的主要部分由集安市慈善总会筹集解决,省慈善总会按每人1000元标准匹配。
四、方法步骤
(一)调查摸底。6月底前,由市慈善总会协调教育部门及乡镇(街道)民政办搞好调查摸底,全面准确掌握贫困考生的基本情况,建立名册,做到情况精准。
(二)个人申请。7月20日前,符合救助条件的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成绩单、申请书、户口簿以及低保证(或原建档立卡户证明材料)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办提出申请,并于8月5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送交市慈善总会。
(三)审核确认。市慈善总会对申请人情况进行认真核实后,符合救助条件的确定为救助对象,并于8月10前将相关材料整理汇总后报送省慈善总会。
(四)发放善款。我市善款由集安市慈善总会于9月10日前通过银行转账形式汇入学生本人银行卡。
集安市慈善总会地址:集安市云水路9517号(集安市民政局303室)
联系人:李 娟
咨询电话:6210330
编 辑:白红佳
审 校:范文博
主 编:张 帆
监 制:王 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