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骗取国家征地补偿款案件

时间:2020-12-18 来源:集安市融媒体中心

近日,集安市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强力攻坚,仅用3天时间,成功破获一起骗取集桓高速公路征地补偿款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涉案63万元。

2020年11月30日,集安市麻线乡工作人员到我局报案称:“其在协调集桓高速公路土地征收工作期间,发现麻线乡石庙村二组村民张某松有骗取补偿款的嫌疑”。由于该案涉及我市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特殊性,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王国良副市长亲自听取案件汇报,并明确要求,要抽调专人、成立专班,深挖彻查、速侦快破,坚决严惩恶意损害国家利益违法犯罪行为,全力维护集桓高速公路土地征收秩序。随即,案件侦破工作全面展开。

专案组通过实地走访麻线乡得知,2020年11月4日,犯罪嫌疑人张某松(男,53岁,集安市麻线乡石庙村村民)到麻线乡政府反映,修建集桓高速公路占用了其承包的蛤蟆沟(林蛙养殖区域),并向麻线乡政府提供了石庙村二组二道阳岔沟“河道区域承包合同”和50万元林蛙养殖补偿款诉求书,要求市政府补偿其林蛙养殖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63万元。专案组通过对张某松提供的“河道区域承包合同”核查,发现合同内规定的承包期限为199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与实地走访了解的情况不相符。对此,专案组又通过询问历任石庙村村长、石庙村村民以及调取麻线乡经济管理站的相关证据发现,张某松在1997年承包二道阳岔沟河道区域时,承包期限为1997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在承包合同期满后,石庙村二组村民集体并未将二道阳岔沟河道区域继续承包给张某松。在得到这一铁证后,专案组于12月2日依法对张某松涉嫌诈骗一案立案侦查,并在同日将犯罪嫌疑人张某松抓获归案。

张某松到案后,始终抱有侥幸心理,对自己的违法行为进行百般狡辩,力求开脱罪行,但在专案组民警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最终张某松的心理防线被彻底攻破,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0年10月,因修建“集桓高速公路”需征用麻线乡部分土地,其中包括石庙村二组二道阳岔沟的河道区域,犯罪嫌疑人张某松见有利可图,便利用伪造的“河道区域承包合同”,声称自己承包石庙村二组二道阳岔沟河道区域的期限是“1997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为谋取非法利益,张某松将伪造的承包合同和向政府索要补偿款的诉求书一并交给麻线乡政府,企图诈骗国家补偿款人民币63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松已被依法批捕,此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集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