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殡葬管理条例》《通化市文明祭祀条例》等文件要求,目前在我市已实施行政区内禁止制造、销售各类烧纸、冥钞、纸钱、纸扎以及锡箔等制成的封建迷信祭祀用品。并规定主城区范围内禁止焚烧祭祀用品,禁止焚烧祭祀用品范围为:东至工业园区;南至鸭绿江边;西至通沟西街;北至七星山脚与大禹山山脚相连。原江边河岸临时祭祀地点全部取缔。
对违反上述祭祀管理规定的行为,城管执法大队将联合相关部门予以严肃查处,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在此,集安城管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们:请用鲜花祭祀、网上祭祀、祭酒祭奠、撮土追思等绿色祭祀方式祭祀,寄托对亲人的哀思。
来源:集安市城管监督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