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城区交通秩序,提升城市文明交通管理水平,确保文明城创建工作扎实推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即日起,在市区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城区各路段停车时,按照泊位内设置方向顺向停至停车泊位,严禁车辆压线、越线或多占泊位停车;
二、严禁在非机动车道(施划停车泊位除外)人行道、盲道、消防通道、黄色网格线、公交站点等区域停车;
三、严禁在非停车泊位随意停车;
四、严禁在公共停车泊位上安装地锁、设置障碍物;
五、拖移长期占用停车泊位无人管理的“僵尸车”;
六、严禁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占用机动车停车泊位;
七、本次整治行动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7月28日至8月4日,该阶段为宣传、教育阶段。第二阶段自8月4日起,该阶段为整治阶段,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将依法对违反禁令标志及违法停放的机动车、非机动车予以处罚,及拖移违停车辆。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规范停车,共同营造有序、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特此通告!
集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