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上级决策部暑,严格实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现就进一步做好当期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湖北省、黑龙江省返(来)集人员本人及其家属、亲友、邀请单位须提前48小时向属地进行双报告,包括返(来)集时间、路线、交通方式等信息和近期发热、服药、与确诊或疑似病例接触、核酸检测情况等健康信息。
二、境外、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湖北省、黑龙江省返(来)集人员要第一时间到临时采样点进行核酸检测;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由属地乡镇、街道负责在火车站、客运站接转至临时采样点;乘坐其他交通工具的,请自行前往临时采样点。
三、境外返(来)集人员在第一入境口岸未集中隔离的,返(来)集后需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配合进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不满14天的,返(来)集后要继续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至14天,配合进行2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期满后,请自我居家隔离医学观察14天,14天后配合再做1次核酸检测。
四、域外确诊病例治愈出院后返(来)集的,需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28天跟踪随访,配合进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凭健康码正常出行。
五、在外省入境口岸解除隔离后临时来集公出的外省人员,要及时与目的地取得联系,配合进行1次核酸检测,检测结果为阴性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凭健康码正常出行。
六、户籍在我市但居住地在外地的入境人员,在解除隔离后要向居住地进行报告,按居住地规定配合做好疫情防控。
七、国内高、中风险地区和湖北省、黑龙江省返(来)集人员核酸检测阴性后,须居家单独隔高医学观察14天,配合进行“进、中、出”3次核酸检测。隔离期满核酸检测阴性且无其他异常情况,可凭健康码正常出行。
八、对漏报迟报者或不按要求隔离的、不配合防疫工作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纳入征信系统。
九、本通告所列防控事项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个人自理。
十、临时采样点:集安市委党校。
十一、咨询服务电话:6268000
采样联系电话:6235375
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