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广大群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要求,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有效防止新污染源产生,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经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从即日起,禁止全市广大群众下到鸭绿江堤坝以下实施捕鱼、倾倒垃圾等任何行为,禁止触碰、翻越和损坏隔离拦阻设施,如有违反,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处理。
集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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