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我市已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市医疗保障局及时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对急需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进行哄抬价格销售的通知》,全面做好当前疫情防控保障工作,保障全市人民的生命安全。
集安市医保局在疫情防控期间全力加强全市防护物资、医药产品收费管理,对疫情防控药品和耗材等收费情况进行全程监控,坚决打击囤积居奇、相互串通、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一切违规行为,并依据医疗保险服务协议和相关规定对违规行为予以严肃处理,全力维护疫情防控期间医药市场秩序。
市医保局要求全市各定点医药机构迅速联系货源,保障足量供应,加强防护物资、医药用品采购储备和调度。保障疫情防控物资需求。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同时,对前来就医购药的市民做好疫情防控的宣传工作,不断提升大家的防范意识,万众一心,共同打赢这场防疫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