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安市人民法院:发挥审判职能 保护民企发展

时间:2019-12-05 来源:集安广播电视台

近年来,集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特色创新工作,妥善审理、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集安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集安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是一家专门从事山葡萄原酒酿造及销售的民营企业。2018年,公司与山东御任葡萄酒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仓储保管合同,将自有的520吨葡萄原汁存放在山东御任公司,待销售时,自行提取。201811月,山东御任公司变更为营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某。20194月初,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预将520吨葡萄原汁出售,提货时,营联公司不准,理由是山东御任公司转让资产时含有此葡萄原汁,福海公司与其协商多次未果。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升高,葡萄原汁很容易变质,且福海公司已经将该葡萄原汁出售,面临违约风险。

【集安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 负责人 王芙英】我们在当地做了各项工作,依然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万般无奈之下,我们返回了集安。当时已经是五一了,我们当天到了集安法院,集安法院同志非常热情的接待了我们,集安法院就派出工作人员,去当地协调解决这个问题。

2019年4月28日,福海公司向集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当日,集安市人民法院即裁定“将存放于山东营联葡萄酒有限公司处的葡萄原酒提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集安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保管。”福海公司拿到裁定后,立即申请执行。执行局根据该案特殊性,立即立案,并于当日赶赴山东烟台。

【集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长 蔺利锋】院领导高度重视,认为这是一民营企业,涉及到集安的经济发展。这样我们上午就研究方案,下午派出三名执行干警,立即奔赴山东,进行扣押。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执法干警 刘成坤】当时集安法院三名干警,到了山东营联葡萄酒公司门口,门卫不让进。这时,我们承办人,通过电话通知老总,介绍来意。而公司老总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开门。经过多方努力沟通,最后干警成功进到公司院内,在办公室与公司老总协商此事,讲明来意。

在之后的三个小时的释法工作时间里,执法干警向联营公司负责人出具了仓储合同等物证,与此同时,告知对方,如果抗拒执行,集安市人民法院将联合烟台法院及地方警力对存放的葡萄原汁强制执行,并对公司进行罚款,对相关人员进行拘留。山东营联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终于明白了其利害关系,同意福海公司可以提货。随后,集安市人民法院便按照法定程序通知福海公司,可以取货。

【集安市人民法院 执法干警 刘成坤】三车循环罐装运输,时至后半夜2点,运走三分之一。到第二天早上5点继续罐装运输,我们执行干警一直在执行现场,负责监督,经过两天一夜的拉运,将520吨葡萄原汁全部拉走,这样这个案件得到了顺利执结。

先予执行案件有其特殊性,时间紧、矛盾深。集安法院对此案件相关当事人进行全面释法工作,最终被执行人能配合法院工作,充分肯定释法工作重要性。对于案件的当事人福海公司,集安市人民法院依法及时妥善处理相关问题,有效保护了集安市民营企业健康发展。

今后,集安市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持续加大服务营商环境力度,为集安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集安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邓文】近年来,集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是依法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坚持保护产权、契约自由、平等保护、权利义务责任相统一、诚实守信、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相统一六大原则,依法化解民间投资中的各类矛盾纠纷。二是为各种所有制经济提供平等司法保障。对违反法律的企业或个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四是全力开展服务企业的法治环境建设。本着“保护发展”的目标,充分利用司法调解等有效制度实行调判结合,全面提高办案效率。